內蒙古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注意事項,建設單位開展環保驗收要求需確保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投產或使用;對驗收內容、結論和所公開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不得在驗收過程中弄虛作假;環??⒐を炇粘枞〉门盼墼S可證的水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之外,其他環境保護設施的驗收期限一般不超過3個月;需要對該類環境保護設施進行調試或整改的,驗收期限可以適當延期,但長不超過12個月;驗收期限是指自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之日起至建設單位向社會公開驗收報告之日止的時間;對企業、個人環境存在以下違法行為的進行處罰:
環保設施未建成、未驗收投入使用的;驗收中弄虛作假;建設過程中未落實環評報告、批復中的環保對策措施;項目初步設計未落實環保設施、措施、投資概算;環保設施未納入施工合同,或未依法開展環境影響后評價的;未依法向社會公開驗收報告的。環??⒐を炇樟鞒?,建設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如實查驗、監測、記載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的建設和調試情況,編制驗收監測(調查)報告。內蒙古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哪家好建設單位不具備編制驗收監測(調查)報告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技術機構編制。
環??⒐を炇樟鞒倘缦拢喉椖繂印占Y料→現場踏勘→進行自查→必要時進行整改及補辦相關手續→編制驗收監測方案→實施監測與檢查→編制驗收監測報告→提出驗收意見→必要時進行整改→形成驗收報告→公開、登記相關信息并建立檔案→驗收完成建設單位開展環保驗收要求需確保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投產或使用;對驗收內容、結論和所公開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不得在驗收過程中弄虛作假;環??⒐を炇粘枞〉门盼墼S可證的水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之外,其他環境保護設施的驗收期限一般不超過3個月;需要對該類環境保護設施進行調試或整改的,驗收期限可以適當延期,但長不超過12個月;驗收期限是指自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之日起至建內蒙古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設單位向社會公開驗收報告之日止的時間;